雍正
因為各種原因,火耗成為官員灰色收入
在封建王朝時期,普通百姓只要活著,就要不斷地給朝廷納稅,以維持國家的運轉,其中,農民主要繳納糧食,市民主要繳納金錢。
在明朝以前,因為貴金屬的數量比較少,銅錢是主要的繳納對象,到了萬曆年間,百姓繳納稅款的對象轉化為白銀。
為了統一管理,基層政府會將百姓上繳的三碎銀子,融合在一起,形成標準化的官銀,以方便政府驗收和使用。
因為白銀在融合的過程中,會出現一定的損耗,百姓上繳的銀子總是會少於官府融化後的標準銀量,比如上交10兩銀子,可能融化之後,只有9兩,無法達到朝廷要求的標準。
為了達到10兩的指標,地方官府在徵收銀兩的時候,就把損耗的部分直接攤到老百姓頭上,該徵收10兩的時候,直接收取11兩紋銀,這其中多的1兩就被稱為「火耗」。
而在實際的操作中,火耗銀子的多少都是官員說了算,沒有統一的標準,這就給那些貪官污吏可操作的空間。
他們大肆提升稅收點,然後推說在火耗上面,使百姓的需要交的稅越來越多。
而國庫的銀兩卻沒有提升,所有的差額都進入地方官吏和他們上級的口袋。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,不僅僅是因為官吏的品質敗壞,很大一部分還要歸罪於不合理的俸祿制度。
明太祖朱元璋從流民起身,對底層百姓的困苦生活和官吏們的巧取豪奪十分的了解。
因此他登上皇位後,就制定了嚴格的刑法,特別是對官員的貪污受賄,處罰更加嚴峻,甚至有官員因此被剝皮示眾。